沙市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新机制)招聘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递补公告
2016年6月17日,沙市区教育局对沙市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新机制)招聘面试入围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厅下发的笔试成绩,现就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递补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递补情况
1、小学语文岗位杨涛(准考证号:61201100300413)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笔试成绩第13名考生徐卢睿(准考证号:61201100300213)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
2、小学数学岗位戴康群(准考证号:61202100301905)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笔试成绩第7名考生李亢亢(准考证号:61202100301727)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
3、小学音乐岗位李梦颖(准考证号:61206100400305)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笔试成绩第4名胡文静(准考证号:61206100400408)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审查。
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19日(下午2:30至5:30)到沙市区教育局人事科(沙市区江汉路120号)进行资格审查(过时视为自动弃权)。
三、资格审查提供的证件
1、参加笔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明:往届毕业生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验证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5、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致电沙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咨询。
联系电话: 0716-4313739
沙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沙市区教育局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