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126号)、《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黔教师发[2011]127号)和《黔东南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发[2011]10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州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5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凡符合代课人员报考条件者,原则上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对少数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且目前仍在初中岗位的代课人员,可报考初中岗位。
5、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 面向入学前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www.qdnedu.com)查询黔东南州、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08、2009和2010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
指标548名,安排在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麻江、丹寨、镇远15个县。
(二)县“特岗计划”
指标493名,安排在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麻江、丹寨、镇远15个县。
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县教育和科技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为加强我州双语教育,州根据各县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在各县县级“特岗计划”中所招聘的村级小学及教学点岗位需设双语教学师资的,在招聘面试内容中,可加试民族语言,计入面试总成绩,具体分值为5分。具体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确定。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县“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乡镇中心学校、村级小学及教学点,安排人数由县确定。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不能报考)、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 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注册考生信息→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注册并申报岗位成功后,下载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并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将报名表交报考县教育和科技局。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5月13-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5月16-1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黔东南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州电大分校“特岗计划”招聘县报名点报名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系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
(5)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6)“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由各县教育和科技局各抽派5人(其中纪检监察2人)于5月16日—17日到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州电大分校的报名点负责资格审查,各县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逐一进行对照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各县在5月18日下午4点前给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各县须建立报考档案,并认真填写附表3,于5月18日上午10点前(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电子邮箱:zhoushizhike@126.cm)。
5月18日下午3点前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州电大分校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州电大分校查询。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1年5月19日—21日(完不成时间顺延)。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确定。
体检时间:2011年5月24日—25日。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人数,则全部进入体检)。黔东南州教育局在2011年5月23日下午6点前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州电大分校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州电大分校查询体检人员名单。报考黄平、施秉、岑巩、天柱、雷山、锦屏、台江7个县被确定为体检的考生在2011年5月24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按体检规定自行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抽派1—2人负责组织,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体检);报考黎平、三穗、剑河、从江、榕江、丹寨、麻江、镇远8个县被确定为体检的考生在2011年5月25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按体检规定自行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抽派1—2人负责组织,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体检)。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国家、县“特岗计划”招聘条件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本人写出申请于2011年5月28日下午5点前交州教育局特岗办,州特岗办根据其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 岗位缺额县及时进行调剂。州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上报省教育厅,省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省教育厅协调市(州、地)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地)调剂。5月30日下午6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州电大分校公布录取人员名单(特设岗位 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黔东南州电大分校,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时间安排、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同时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体检资格)。
被录取考生5月31日上午10点在黔东南州电大分校与“特岗计划”县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麻江、丹寨、镇远15个县教育和科技局签订聘任合同。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签约文本由省厅制样本,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特岗计划 网-贵州省专栏(http://tg.ncss.org.cn)下载。各“特岗计划”县可根据本县要求对具体条款作适当调整及补充,并印制签约文本发给考生。各“特岗计划”县必须在签约文本中签定受聘人员任职学校和到校报到的日期。签约之前,各“特岗计划”县须公布本县《特岗教师任职学校一览表》,并注明岗位学校离县城的距离,供受聘人员签约时参考。
5、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完成后, 州教育局在6月1日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样式见附表3)。
6、上报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
若在第一阶段招聘指标已全额录取,录取的岗位考生都与“特岗计划”县签约,我州不再进行第二阶段的招聘工作。若第一阶段我州“特岗计划”县招聘指标名额有缺额,我州将本州 “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1格式) 在6月6日报省教育厅师范处(gzsfchu@126.com;QQ:171153751),经省审核后于6月8日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http://www.qdnedu.com/eduman)上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的县教育和科技局报名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5)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由本县教育局出具的系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和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6)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7)“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于6月15日上午12点前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电子邮箱:zhoushizhike@126.cn)。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州考务安排于6月1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6月17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 网和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我州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7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个考点,考点设在黔东南州电大分校。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黔东南州电大分校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7月8日州教育局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3)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7月12日后在 “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7月17日到黔东南州电大分校进行面试。面试前在7月15日接受“特岗计划县”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另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在黔东南州教育局、黔东南州电大分校和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在7月20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凡是被确定为体检的考生,在7月22日自带一张免冠照片按体检规定自行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被录取考生于7月28日在黔东南州电大分校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任合同的已录取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8月5日州教育局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10日在特岗计划 网和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于8月26日—27日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州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地点:黔东南州电大分校)。培训合格后,由州教育局发给培训合格证、《黔东南州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黔东南州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培训合格证,按报到证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教育和科技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及时上报不到岗录取人员,州教育局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 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2011年特岗 工作,黔东南州教育局成立特岗 工作小组:
组 长: 张荣根 州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王兴国 州教育局工委副书记
邓 明 州教育局纪工委书记、州教育局纪检组长
谢志军 州教育局副局长
王则淮 州教育局副局长
朱 军 州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成 员: 刘荣安 黔东南州电大分校校长
吴作钊 州教育局副调研员、人事科科长
文松涛 州教育局师资教育科科长
杜玉清 州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雷定富 州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潘年波 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杨润华 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
杨秀凯 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吴玉梅 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杨胜波 三穗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易盛开 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龙胜能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杨明永 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汪正元 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王文熙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刘 俊 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王忠义 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胡晓平 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吴家鼎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龙 峰 台江县教育局和科技局长
姜大海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江 军 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招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师资教育科,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文松涛(兼)
办公室成员:由州教育局、黔东南州电大分校、各县教育和科技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黔东南州“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州“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黔东南州教育局特岗 工作小组遵照《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黔教师发[2011]127号)和《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发[2011]107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实施。招聘工作由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本办法由黔东南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处:0851-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5953608
黔东南州教育局师资教育科:0855-8503590
0855-8509855
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2355756
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4221275
三穗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4522993
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3575258
天柱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7522470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7221345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6221525
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6411498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6622054
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3331358
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5322420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5221270
麻江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2626880
丹寨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3611344
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5722978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州教育局、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州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5283154
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5-8508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