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12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127号)以及市相关精神,为做好我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经研究,拟定习水县“特岗” 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学科)。
2、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4、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5、对已取得201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落实到我县的5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1]76号)要求,提前招聘为特设岗位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2、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本县公办学校初中教学岗位的代课人员。
3、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5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本县公办学校初中教学岗位的代课人员。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级“特岗计划”、县级“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
在编教师(含2008、2009、2010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指标安排
指标为40名,其中国家级“特岗计划”20名(含“硕士师资培养计划”5名),县级“特岗计划”20名。详细情况见附表(一)。
三、招聘原则
(一)在本县核定的中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
(二)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三)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公办学校的代课人员。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习水县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学。具体安排见附表(二)和附表(三)。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 通过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公办学校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当第一阶段已招满岗位数时,则不存在第二阶段)。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市教育局配合习水县 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完成。
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 网”(http://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注册考生信息→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注册并申报岗位成功后,下载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5月13日至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5月16日至17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00-6:00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须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名地点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工作。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初中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由所任教学校出具证明,提供工资册和课程表复印件,校长和经办人在提供的资料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交任教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定后盖章)。
(4)本县代课人员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定的本县公办学校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初中教学岗位的证明(由所在代课学校出具证明,学校提供每学期一个月的工资册、课程表,校长和经办人签上“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由学校所属中学审查,校长签名盖章后报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定后盖章)。
(5)填写好《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2、资格审查及公示:2011年5月18日。
2011年5月17日报名结束后,由习水县 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进入面试程序,5月18日在遵义师范学院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1年5月19日—20日
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由习水县 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总成绩在遵义师范学院张榜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2011年5月21日至22日。
遵义市教育局和习水县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遵义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省、市要求进行。
4、录取、签约、管理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今年秋季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签订聘任合同必须在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遵义市“特岗计划”于2011年6月1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5日前我县将录取签约名单和本县“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时上报市教育局,经省审核后于2010年6月 8日在 “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第一阶段招聘指标不满时,启动第二阶段招聘工作。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6月9日至1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6月9日至13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2:00-6:00
现场审核地点:习水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于报名截止日前到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工作。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由所任教学校出具证明,提供工资册和课程表复印件,校长和经办人在提供的资料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交任教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定后盖章)。
(4)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本县代课人员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定、本县公办学校出具本县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初中教学岗位的证明(由所在代课学校出具证明,学校提供每学期一个月的工资册、课程表,校长和经办人签上“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再由学校所属中学审查,校长签名盖章后报经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定后盖章)。
(6)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7)“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习水县 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习水县 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于2011年6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遵义市教育局。遵义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于6月16日前将名单和考务安排报省教育厅,6月17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 网”和“贵州教育网”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7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物理、音乐、美术、体育类命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评卷工作由遵义市教育局和习水县 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完成。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当参加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面试)。
遵义市教育局于7月8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7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
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面试由习水县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
5、公示
习水县 工作领导小组于2011年7月17日张榜公示面试总成绩名单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6、体检
体检时间:2011年7月18日。
参加体检人员按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遵义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2011年7月19日习水县 工作领导小组在遵义师范学院张榜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7、录取、签约、管理
录取、签约时间:2011年7月20日。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我县“特岗计划”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于2011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
8、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我县于8月1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于8月5日前将全市资料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经省审核后于8月10日在“特岗 网”和“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 月27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根据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确定。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我县“特岗计划”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体检合格已婚代课人员和已婚应往届毕业生需持户口所在地或任教所在地镇(乡)及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在签约前交县 办公室。
(二)体检合格的往届毕业生,在签约前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记录的证明给县 办公室。
(三)应届毕业生在三年服务期内,未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人事部门不予办理接转聘用手续。
(四)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特设岗位 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六)特岗教师按《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七)相关部门及学校提供虚假证明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有关咨询电话
贵州省教育厅师范处:0851-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5953608
遵义市教育局人事科:0852—8222836
习水县 领导小组办公室:0852-2525003
0852-2520213
邮编:564600
七、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市、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5282945
遵义市教育局监察室:0852-8257250
习水县监察局投诉中心:0852-2527441
习水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室:0852-2520216
习水县 领导小组办公室:0852-2520213
0852-2525003
八、未尽事宜,由习水县 工作领导小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