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51号)、《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16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
招考职位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入围面试入选比例为1:2;招考职位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入围面试入选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考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和招录机关(单位)
(一)面试时间和招录机关(单位)详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超过8∶00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如身份证丢失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附有本人相片的证明;如准考证丢失的,可登录海南省 报名系统进行打印,或拨打12333热线协助打印。
四、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
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