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我市职位入围体检考生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名单
请考生于面试第2天登录本网站公告栏或广东省 录用管理信息系统中山考区页面(http://gwyzk.gdhrss.gov.cn/vsggwwyy/gwy20140208_gd/ksbm/main.dox?ent=1&lc=442000&rnd=.2257349)查阅。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7点至7点30分。
(二)报到地点: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东区城桂路6号,孙文公园南侧)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考生应在体检前一天熟悉报到场地,体检当天把握好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博爱医院地理图及立体图详见附件2、3。
三、注意事项
(一)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体检表(见附件1,自行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后,考生提前填写好体检表第2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字”留待体检当天报到时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贴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无需盖章,待抽签后盖章)报到,抽签确定具体体检医院。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7点30分前)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到后至体检结束前不得携带和使用与体检无关的物品。考生进入报到地点后,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后放入工作人员派发的信封并用订书机封订。抽签过程中,不得拆开信封并开启通讯设备。抽签后,在信封上书写本人的体检医院和体检抽签序号,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至体检结束后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贴在胸前左侧,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私自进行某一项目的检查。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和我局批准同意推迟体检外,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三)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
(四)复检的情况及程序。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表上的体检须知,并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所有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4)。
(六)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方承担。
(七)空腹(体检后医院有早餐点心提供,因应个人情况,考生也可多备一些早餐)。体检前一晚注意休息,不要喝酒。
(八)考生需自备签字笔,用于填写体检表上需要个人填写的信息。
(九)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抽签后由我局统一派车送到体检医院,不得自行前往。
(十)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工作人员通知考生交回抽签序号牌。考生凭序号牌领回代保管物品,并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十一)结果公布。体检结果由招录单位向考生公布。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
体检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dzs.lss.gov.cn/main/open/view/index.action?did=15072&id=23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