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文件精神,现将房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考试考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省教育厅公告公布的岗位数量及发布的笔试成绩,在我县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若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等候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公告或电话通知。
二、资格审查时间
面试入围首批人选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6月 20 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请所有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审查地点
房县教育局人事股(房县城关镇房陵西大道62号教育局办公楼三楼西)
四、收费
依据鄂教人〔2016〕4号文件精神,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五、资格审查必需材料
1、《面试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3),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按时取得的,不办理聘用手续);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按顺序准备资料后到现场接受审查,对面试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同时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面试日期。
2、考生不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排名在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后面的考生应随时等候通知,做好接受资格审查的准备。
4、所有考生电话应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早备齐面试资格审查必需材料。
5、咨询方式:
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9—3109286
县人社局公务员股:0719—3223536
房县教育局
房县人社局
2016年6月16日
附件:
1、《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考试房县考点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详情请参考:http://www.fx.e21.edu.cn/open_news.php?news_id=37102&class_id=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