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和《湖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考试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我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面试资格审查初步人选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咸丰县教育局一楼大厅(高乐山镇红旗路21号)
三、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带二维扫描码),以自修本科(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专科)学历报考的,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学历认证均须提供。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籍证明。正式聘用审批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省外就读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学历考生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中的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或盖有管档单位鲜章认定“与原件无异”的成绩表复印件(湖北省内具备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招生资格的院校及专业见附件2)。
(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四)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凡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取消面试审查资格。
(二)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应注明事由,经审查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凡提交的材料中有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资格审查合格,缴纳面试费(50元),由县教育局发给《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
(六)如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将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暂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递补审查。
(八)未尽事宜,请咨询咸丰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18-6822256。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丰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6日
附件:
1、2016年咸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面试资格审查初步人选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xfedu.gov.cn/html/affairs/5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