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高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现将自治区下达我市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40800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高中学校,作为2016年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高中学校要按照普通高中办学标准完善办学条件,按国家课程计划订齐订足教材,按学科教学需要配齐配足教师。
二、各学校要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积极完成招生计划。
三、加强招生工作调控,确保完成招生任务。各县市区要根据下达的招生任务数,充分挖掘招生潜力,切实加强辖区内各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调控,及时掌握各学校招生进度和有招生潜力的学校。对办学条件允许、生源充足的学校,应及时向市教育局追加招生计划,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四、加强招生宣传管理。各高中学校要规范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不得有违反招生规定的承诺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维护高中招生公平。各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宣传资料要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才能发布(包括在学校网站上发布)。
五、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凡不经审批擅自突破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