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人员简章
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2998 次 日期:2016-06-14 15: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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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东川区隶属于云南省昆明市,位于云南省东北部和昆明市最北端,总面积为1858.79平方千米,距昆明市区147公里。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1个街道卫生院(铜都街道),5个乡镇卫生院(汤丹镇、因民镇、拖布卡镇、乌龙镇、阿旺镇),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此次计划招聘的14名工作人员均为街道、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均可报名。其中: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时间、流程、缴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时间、流程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6月30日

3.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提交报名信息——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后可撤销进行修改操作,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之后将不可再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

(2)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和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填报岗位代码)。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我区一个岗位,否则将取消考试、考察、体检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审核相关报考资格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确认自己的信息不再有修改之后可同步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缴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缴纳),用于考务工作。

(三)准考证打印及时间

准考证由考生从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指定窗口进行打印,打印时间为:2016年7月7日10:00至7月10日13:30。

(四)资格审查

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专业、学科参照《2016年云南省 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等。学历、专业经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备案,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等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填写《承诺书》,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不支持网上准考证打印,考生报名费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回本人。详情可电话咨询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沙平、邓茜联系电话:0871-62123540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考试范围为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时事政治。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7月10日14:00-16: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报名信息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由考点提供,考生本人签名提交)。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和本单位信息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现场资格复审

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收取面试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考生须持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验证期在2016年7月30日前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毕业的学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专业等级考察证书或奖状。

(3)企业单位职工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经过县(区)级以上劳动部门鉴证或登记过的《劳动合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5)本人小1寸近期白底彩照3张。

(6)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向招聘单位签署书面承诺书。

3.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方式:采取现场问答方式。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察。

4.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71-67895473)。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钢笔、2B铅笔、橡皮擦等材料。

2.参加面试时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3.考试时按要求时间到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招聘单位信息公示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招聘单位信息公示栏、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如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仍然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如相应岗位面试成绩仍然并列时,追加面试试题1题,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乡镇卫生院人员的聘用,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进行合理分配。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等工作,招聘工作完成后,因违反招聘有关规定出现问题,已经办理了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东川区纪检监察部门:0871—62123204

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1-62124374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138554

附件:1.《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14日

东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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