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号)文件精神,现就报考沙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确定入围的报考沙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21日至2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沙洋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沙洋县荷花大道10号)。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
6、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高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五、其它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取消面试资格。
咨询电话:0724—8596098 8596714
沙洋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3日
附件: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确定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sy.jm.e21.cn/web/content.php?id=236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