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病人护理需求,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经院务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用工,从事护工和导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5—10名(限女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护理专业专科学历及以上文凭,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6月按期毕业,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往届毕业的护理人员需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各类重大疾病不适宜本工作者,年龄在28岁以内(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3、专业技术熟练,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有责任心和亲和力。
5、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6月16日下午17:30;报名时须携带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报名地点: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五楼护理部,联系人:李金萍,电话:15871101136。
四、资格审查:
1、审查内容:报考条件是否符合、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
2、审查程序:县保健院人事干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其他规定:拟招岗位数根据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
五、招聘程序:
1、招聘按理论笔试、技能操作、面试、体检依次进行,符合条件者参加护理理论考试,取拟招录人员的2倍进入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理论30%、操作30%、面试40%的比例计算,排名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入围。
2、体检。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保健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月薪1000元,另加工作目标考核计算工资。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参加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食宿自理。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