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综合改革2018年启动 | 未来5年,福建教育将有哪些变化?
2016年5月12日,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了《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未来五年,关于教育的大事都在这了。虽然具体方案千呼万唤尚未出来,但透过这一专项规划,社会关注度颇高的高考综合改革办法可以描绘出初步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01.改革完善人才选拔机制
2018年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到2021年,全面建立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02.建立更加公平规范的高招录取机制
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模式,逐步推行本科院校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增加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权。待条件成熟时,减少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批次。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2018年起取消我省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规范高校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管理。
03.改革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2017年起全省统一组织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中考,2020年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中招制度,省一级达标高中(含县一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
考试招生制度作为教育改革的“牛鼻子”,在规划中最吸引人眼球。当然除了这些,专项规划中还有不少“干货”也值得关注。
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实现普通高中免费教育
学前教育要优质普惠发展。每年新建200所公办幼儿园,建立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机制——争取到2020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幼儿达85%。
义务教育要优质均衡发展, 2017年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到2020年,50%的县(市、区)成为“义务教育管理达标县”,50%的义务教育学校成为“老百姓身边好学校”。
普通高中要优质特色发展,争取到2020年全省90%公办普通高中完成达标建设、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超过90%,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达30%左右,实现普通高中免费教育。
高中免费教育是首次出现在规划中的新词。需要注意的是,免费教育不同义务教育,因为义务教育的特点除了普及性外,还包括免费性和强制性。而高中免费免除的只是学杂费。对于目前实行“双轨制”、中职和普通高中并存的高中阶段教育而言,中职的免学费已经实现,接下来普通高中的免学费也将逐步得到全面推广,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阶段学生将首先成为受益者。
打造福建版“二元制”现代职业教育让蓝领成真正“香饽饽”
先来看看怎么个“二元”法:
行业(企业)与学校二元主体、学徒与学生二元身份、师傅与教师二元教学、企业与学校二元管理、企业与学校二元评价、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二元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二元学制。
这些都旨在以全面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为主要目标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
2015年,我省完成了现代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职业教育发展驶入快车道。今年开始将重点实施以“招工招生一体化、企校主导联合育人”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在这一试点模式下,企业先招收工人,然后和学校合作培养学生,甚至把课堂搬到企业去。学生完成理论学习,通过考核,就可以拿到文凭,从而打通职业上升通道。
规划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更全面的改革蓝图:强化就业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重点抓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校企合作制度机制建设、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工作,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不拼“颜值”看内涵
据测算,到“十三五”末,福建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53%。但高等教育大众化也会带来新的问题。目前我省高等教育与产业结构布局的契合度有待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数量明显不足。部分高校办学特色不够鲜明,同质化办学倾向明显。
告别大兴土木、规模扩张,高等教育转向追求内涵发展,必须追求有特色、高水平发展。
规划提出,重点建设3所高水平大学、100个“高峰”“高原”学科、100个应用型特色学科、200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点和20个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集群。
高水平、优势、特色从何而来?
首先是完善人才培养的布局结构。要把优化结构作为战略支撑,调整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层次和类型、高等教育区域布局结构,使之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工学、医学、农学等急需紧缺专业招生规模将扩大,而财经类、管理类、政法类等专业招生计划将被限制或调减。
改到深处是教学。 本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这些举措都剑指高校不能因材施教、创新能力不足等焦点难题。
“管办评”分离是高等教育治理结构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近年来,围绕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职称评聘、专业设置等权限已被陆续下放给高校。更多地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努力破解政府“放权不够”和学校“用权不好”问题,将被摆在更突出位置。
规划还提出,逐步探索高校不纳入编制管理,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支持高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试行以岗位任务为导向的协议工资;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建立基础拨款和绩效拨款相结合机制,提高经常性经费(生均拨款)占比并逐步达到70%以上,确保经常性经费由学校根据内涵发展需要自主安排。
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的35条干货
1.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每年新建200所公办园;建立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机制。争取到2020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幼儿达85%,各级示范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扩大到40%。
2.2016年全面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2017年实现县域基本均衡全覆盖。争取到2020年,农村寄宿制学校都有合格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澡堂,50%的县(市、区)成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达标县”,50%的义务教育学校成为“老百姓身边好学校”。
3.争取到2020年,力争90%公办普通高中完成达标建设、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超过90%。省一级达标高中比例达30%左右,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达35所左右,省一级达标高中和改革发展示范性高中在校生比例达45%左右。
4.争取到2020年,全省建成5所左右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10所左右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50所左右示范性现 代中职学校。
5.推动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改革,实现两考合一,中职毕业生年度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高职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75%以上,双证书获得率分别保持在98%、88%以上。
6.重点建设40个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高峰”学科,重点建设60个对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高的“高原”学科,重点建设100个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应用型特色学科。
7.实施系列“卓越计划”、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完善协同育人、协同创新机制;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推进高校新型智库建设。
8.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力争达到21%的目标要求,确保教育经费预算安排和执行均达到法定“三个增长”。
9.推动市、县建立幼儿园生均拨款机制,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普通初中的8倍,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2017年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
10.实现普通高中免费教育。力争“十三五”期间,各类教育财政预算生均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0年达到东部省份平均水平。
11.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免除学杂费。
12.实施革命老区本科高校发展提升计划,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本科高校比例。
1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从寄宿制学校扩大到全省农村学校。
14.设立高中阶段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
1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实行应助尽助。
16.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按常住人口合理确定小学服务范围,初中学校通过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等组织入学。
17.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通过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积分制等方式入学,确保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服务)的比例达90%左右。
18.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9.改革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2017年起全省统一组织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中考,2020年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中考中招制度,省一级达标高中(含县一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实行高中阶段学校向随迁子女开放和同等招生政策。
20.推动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互相转学、互认学分。
21.开展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试点。
22.2018年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 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2021年全面建立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23.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模式,逐步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增加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权;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2018年起取消我省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规范高校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管理。
24.实施“异地高考”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
25.全面加强师德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
26.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工程,探索“4+2”教育硕士培养试点。
27.定期评选表彰省杰出人民教师、省特级教师和省优秀教师,奖励长期扎根农村的优秀教师。
28.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行差别化的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培养培训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倾斜,实施乡村校长助力计划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修建2万套乡村教师周转宿舍。
29.建立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制度,职业院校新补充专业教师中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逐年提高至50%,建立 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聘用机制。
30.逐步探索高校不纳入编制管理,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支持高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制,试行以岗位任务为导向的协议工资。
31.遴选资助“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各500名左右。
32.提高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额度,扩大高校对台招生规模。
33.提高福建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额度、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额度。
34.支持民办高校开展“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建立民办高校年金制度”等改革试点。制定民办学校退出标准。
35.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建立基础拨款和绩效拨款相结合机制,提高经常性经费(生均拨款)占比并逐步达到70%以上,经常性经费由学校根据内涵发展需要自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