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机关/派驻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阅读:1173 次 日期:2016-06-03 09: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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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省纪委机关、派驻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对象从该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6月8日上午8:30至11:30,省纪委机关八楼大会议室。

三、考生须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

(1)考生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2)准考证复印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按照《报考指南》(http://www.hbsrsksy.cn/node/1165)第二十条规定出具,证明中须明确“录用已满2年、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其他人员的报考证明样式见附件3。

(6)报考机关1岗位考生,须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党政机关文字综合工作2年以上证明,以及由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经历。

(7)报考机关2、派驻机构1、派驻机构2、派驻机构3、派驻机构4岗位考生,须分别提供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和从事所学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证明。

资料(6)、(7)中所需证明材料,如已换工作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先后在不同单位之间从事所学专业工作,分别由相关单位出具,可连续计算。

(8)报考机关1、派驻机构4岗位考生,须提供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2篇,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是否属实意见。

(9)其他材料,如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获奖材料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两套。所有复印件应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审核复印件材料时,请一并携带原件。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由省纪委组织部电话通知,按上述事项逐步材料,不再另发公告。

(二)后续有关考试信息将陆续在省人事考试院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和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http://www.hbjwjc.gov.cn/)上发布,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上网浏览,并保障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录机关及时联系进行递补。

(三)考生的“笔试准考证”要一直使用至录用结束,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程序。

联系人:汪 舟 027—87135139

中共湖北省纪委组织部

2016年6月2日

附件: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bsrsksy.cn/node/1274

2、考生基本情况表

3、同意报考证明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4年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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