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6〕29号)及有关考试考务工作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安排
按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要求,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含初、中、高级)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hrs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考区所属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并通过现场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日9∶00—6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6月6日9∶00—6月17日16∶00。
(二)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报考潍坊考区的应试人员到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16年6月8日9:00—6月15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536-8221892,地址: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新华路与胜利街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1、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介绍信;(附件1)
(2)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附件2)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相关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
2.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确认方式: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一式两份交单位审核盖章,单位留存一份,另一份现场确认时使用)、下载填写《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使用)。应试人员所在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7号)有关规定进行推荐,省直单位由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省直主管部门意见”栏盖章,各市单位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意见”栏盖章。推荐、审核完成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到单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介绍信;(附件1)
(2)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原件一份;(附件2)
(4)经审核盖章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附件4)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11日9:00-10月16日14:30。
二、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6〕1号)规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即上缴中央部分)初级每人每科15元,中级每人每科13元,高级考试暂不收费;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我省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31号)和《关于重新核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鲁人社字〔2016〕160号)文件要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即省市部分)每人每科50元。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高级每人每科50元。
详细事宜请参见附件(鲁人考函〔2016〕29号)(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