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第2号)
一、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本次公开遴选的职位要求及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核。现将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如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异议,请致电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2189085)。
(一)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1),共计9人:
01 | 孙黎 | 男 |
02 | 何应承 | 男 |
03 | 李俊 | 男 |
04 | 白金才 | 男 |
05 | 彭旭 | 男 |
06 | 李向东 | 男 |
07 | 饶方 | 男 |
08 | 李刚 | 男 |
09 | 宗宗 | 男 |
(二)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职位代码02),共计26人:
01 | 万云红 | 女 |
02 | 赵书菊 | 女 |
03 | 唐石英 | 女 |
04 | 陶玲 | 女 |
05 | 刘娇 | 女 |
06 | 周锦艳 | 女 |
07 | 晏玮 | 女 |
08 | 李未然 | 女 |
09 | 刀昌艳 | 女 |
10 | 白梅 | 女 |
11 | 李冷依 | 女 |
12 | 杨雅楠 | 女 |
13 | 李艺 | 女 |
14 | 李丹梅 | 女 |
15 | 牟华 | 女 |
16 | 曹晓娟 | 女 |
17 | 杨灵芝 | 女 |
18 | 李仙杰 | 女 |
19 | 李向超 | 女 |
20 | 白静 | 女 |
21 | 刘娟 | 女 |
22 | 杨洁 | 女 |
23 | 武晓玲 | 女 |
24 | 刘欣雨 | 女 |
25 | 窦彤 | 女 |
26 | 潘振华 | 女 |
通过资格审核仅代表取得遴选的笔试资格。若在遴选的后续程序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人员,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6月5日(星期一)至6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
请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时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三、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普洱学院敏学1号教学楼。
笔试注意事项请详见《笔试准考证》。
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