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川北医学院是否开展“双学位”教育?
答:从2009年起,我校对2009年完成本科前两年学习的学生开展英语和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的“双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在校学生攻读“双学位”,实行弹性学分制管理,修完规定学分,达到“双学位”授予条件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授予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位并纳入学位信息备案。“双学位”实行按学分缴费制,其收费标准参照相应本科专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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