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从2016年1月1日起,国务院第663号令公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我国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而进入新时期。据了解,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保、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诸多权利,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在义务教育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等七项便利,为外来务工者打开了一道方便之门。
【标准表述】
居住证也是一种开始,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一步。由于城市发展阶段不同,小城市早就处于“求人若渴”的状态,而落户特大城市限制依然严格。对无数漂泊他乡的人来说,居住证改革“打开了一个口”,给了人们希望,也给了更多选择。有专家指出,“推行居住证是户籍改革有益过渡”。
有不少城市早就在探索居住证改革,并为持有人设置落户通道。甚至在特大城市中,上海已实施居住证积分落户,北京正在就居住证积分落户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版”居住证的出现,有利于在更普遍的层面整合相关做法,为下一步的户籍改革做好必要的经验和条件积累。
【具体措施】
居住证制度毕竟只是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项过渡性政策,要从根本上解决外来工的权利问题,在当今户口还不能自由迁徙的情况下,仅靠居住证制度难以保证。要达到制度上的人人平等,还需要政府为外来工撑起更大的权益保护伞,需要从立法层面彻底打破身份的二元界限,实现户口的自由流动,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真正的权利平等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