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教育部下发通知,详细列出6种严禁的行为,为教师行为划出6条红线。严禁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等。通知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在一个失范的制度面前,没有任何人能够称得上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包括老师,包括主持人,更包括作家、学者等等。因此,我特别能够理解,教育部下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善意初衷。而且,从“开除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和设立举报电话等具体内容来看,也能够看到教育部对于这次整饬教师群体收礼现象的态度和决心。但是,教师收礼,真就能够得到遏制吗?
禁止教师收礼和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其实是同一问题。因为家长和学生有一定的送礼和补习需求,才导致了教师收礼和有偿家教的现实,这是存在即合理,也是客观需求刺激出来的市场。单方面的禁止教师做这做那,似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律法规要做的,不仅仅是禁止教师收礼,更要禁绝家长送礼,尤其是要约束社会中那个送礼的特权。
必须要搞清楚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谁在为教师送礼?笔者住的房子,就是本地一所学校团购的商品房,整个楼上基本全是教师,经常看到家长开着车来到楼下为老师送礼的现象。我注意到,给老师送礼的,多半是政府机关人员;或者这么说,我几乎没有见到穿着朴素的农民和蓝领来送礼。家里本就没有存货,又怎能舍得给老师送礼?而且,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懂事的、刻苦学习的孩子,也多半不需要让老师提供特殊帮助。
二是,家长们为什么要送礼?无非是想搞特殊化。似乎认为老师不能公平对待自己的孩子,怕孩子在班级里受委屈,或者认为老师必须要给自己的孩子特殊照顾,必须要有特权,触犯了学校纪律,也应该特赦。我想,如果家长们都没有这样的想法了,也便失去了许多送礼的借口。没有家长送礼了,能够主动伸手要礼品的教师,相信也只是少数中的少数了吧。
美国作家沃德弗格曾作有《送礼经济学》一书,书中认为,“强制性的送礼不仅是一件很有压力、十分昂贵的事,而且在经济上也是十分不合算的”。对于没有送礼习惯的一般人而言,送礼是件极其痛苦的事。笔者也曾经送过礼,对于送礼过程中敲人家门、进入家门说话的各种不自在以及舍不得花钱买礼品的印象,可谓记忆深刻。形容一下就是,“送礼的感觉糟透了”,并且承诺给自己,如果有可能,此生再也不愿去送礼。
制度和禁令要做的,不应该是防君子,而是防小人。从这个角度论,教育部设立举报电话也有很大的监督作用。然而,真正的问题,似乎也应该从那些习惯于送礼、有权力送礼、有资源送礼的群体入手,约束那些习惯了“不送礼、无生活”的特权人士,教师群体才可能会失去收礼的机会。否则,禁止教师收礼就会变成一个“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