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部署,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网上报名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村党(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职位的人员,面试前不再复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2的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对象为人民警察、强戒民警、森林公安职位及法院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
株洲市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表。
株洲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生和选调生在株洲市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5月31日(星期二)(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机关主楼八楼多功能会议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日(星期四)上午7:30。
地点:株洲市体育中心运动场东南入口(地址:株洲市河西株洲大道金德工业园对面,可搭乘T45、T59路公交车),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参加体能测评。
递补资格审查与递补体能测评时间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含考核鉴定意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共青团省委出具的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省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三)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四)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六、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面试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具体安排将于6月15日(星期三)前上网公布,请考生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人事考试网公告。
面试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0日。具体面试安排见面试公告。
八、咨询电话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0731-28680204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8681065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31-28109169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31-28108248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6日
附件:
1、2016年株洲市考录公务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2016年株洲市选调生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2016年株洲市法院系统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4、2016年株洲市检察院系统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人员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www.zzldbz.gov.cn/gwyzl/ShowArticle.jsp?id=1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