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来源:柳州城市职业学院 阅读:831 次 日期:2016-05-26 17: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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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067)

二、办学类型 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四、招生专业及学制 2016年招生专业38个(高职);2016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高职新生4800人,学制三年(计划数以教育厅文件为准)。

五、学院概况

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有着76年的办学沉淀,历史悠久的国家公办高职院校。学院坐落在柳州职教园区的中心区域,校园占地面积1003亩,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学生生活环境良好。

目前,学院设有文化与旅游系、经济贸易系、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系、机电与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等教学系部。开设有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会计、市场营销、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软件技术、空中乘务等38个三年制高职专业及方向,18个五年制高职专业。

学院拥有一批中央、自治区、地市三级财政专项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建有学前教育实训基地、空中乘务实训基地、财务金融服务中心、物流供应链实训基地、大学生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建筑工程实验实训基地、方向创意设计中心、汽车技术实训室、智能制造实训基地、数控模具综合实训基地、华为网络工程师实训基地等24个校内综合实训基地,170多间实训室。其中,多个实训基地具备生产与经营功能,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真实的实训项目。

学院坚持国际化发展道路,国际化办学特色逐渐彰显。学院与上汽通用五菱汽车有限公司、印尼开展三方合作,在柳州成立中印尼SGMW上汽通用五菱汽车学院,在印尼成立上汽通用五菱汽车教育印尼培训中心,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为柳州支柱产业培养高端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此外,学院还与美国中央华盛顿大学、泰国皇家川登喜大学、马来西亚林登大学、韩国培材大学等十余所国外高校签订有合作交流协议,面向世界各地招收留学生。目前,有来自美国、俄罗斯、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135名,成为广西高职院校招收留学生最多的学院。

六、招生形式

2016年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分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等形式,2016年计划面向全国约十四个省市区招收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新生4800人。

(一)单独招生,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除中职2年级在校生外)。

(二)对口招生,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

(三)统考招生,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除中职2年级在校生外)。

七、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当年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二)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加分政策。

(三)与外语有关的专业只招收参加全国高考英语考试的考生。

(四)身体条件要求

1.空中乘务、机场运行专业:男生身高170CM—183CM,女生身高160CM—174CM;身体裸露部位无缝合性疤痕;裸眼视力4.5以上(含);无色盲、色弱、斜视、传染病史、纹身;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2.小学教育专业:男生身高155 CM及以上,女生身高150 CM及以上。

我院认可考生高考体检信息,成绩和身体条件合格的予以录取,开学后学院组织复检,对不符合以上招录条件的学生调剂至相近专业。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各批次录取

1.单独招生批次,“按专业计划数分档、分数优先”的择优录取原则。

2.对口招生批次,“先分档后调整计划、志愿优先”的择优录取原则。

3.高职高专提前批,依据“志愿优先、成绩排序” 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优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时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高职高专普通批,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学院的平行志愿录取。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

(六)调剂与退档: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填有“服从调剂”的考生,我院将调剂录取到其服从的志愿专业。填有“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我院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对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我院则按退档处理。

(七)因录取时间紧迫,对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如在阅档期间无法联系的,学校原则上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通过各省(市)、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院招生网公布。

九、收、退学费说明

(一) 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

(二)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柳州城市职业学院退费管理办法》规定退还剩余学杂费。

十、助学措施

(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二) 奖助学金:我院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三) 勤工俭学:我院设立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四)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经学院核实后,给予不同的资助措施。

十一、其他说明

(一)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请假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其他招生详细信息,请登录我院招生网查询。

十二、我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杜绝有偿招生。

1.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772-5331029、5331027、2756166(传真)。

2.学院网址:www.lcvc.cn

3.招生Q群:578469209

4.学院地址: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邮编:545036。

5.投诉受理:0772-5331060(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

十二、本章程由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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