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 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公布2016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42号)精神以及《2016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考公告》和《2016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比例,嘉兴市南湖区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附件1)。面试前,招录机关将对面试、体能测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南湖区人民警察、法警职位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26日(星期四)8:30-11:30。
资格复审地点:嘉兴市望湖路566号南湖区公安分局2号会议室。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12:30,嘉兴市第三中学体育场(嘉兴市双溪路1922号,嘉兴高中园区内)。
体能测评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公布)。咨询电话:0573-83673566(南湖区公安局);82318190(南湖区法院)、82153717(南湖区检察院)。
●南湖区其他职位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6月1日(星期三)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B楼10号会议室(嘉兴市凌公塘路1260号)。咨询电话:0573-82838339。
2.资格复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请考生按照《2016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南湖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附件2,须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附件3),于资格复审时一并交工作人员。
此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嘉兴市南湖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嘉兴市南湖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大学生“村官”报考证明及优秀村干部身份证明表格可以到浙江省 录用系统(网址:gwy.zjhrss.gov.cn)的“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5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选调生村官需提供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其他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前1天16:30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6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组织部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4日
附件1:2016年嘉兴市南湖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16年南湖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xls
附件3:考生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doc
附件4:资格复审流程图.doc
附件5:测评方法及要求、标准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