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阅读:1572 次 日期:2016-05-24 12: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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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为29519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1645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13069人(分校计划见附件1、2)。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令计划、分配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国际班计划四种形式。

1. 指令计划

指令计划是达到相应批次学校指定计划生名额录取资格线的计划形式。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各县(市、郧阳区)招录的考生人数比例为指令计划的25%(详细计划见附件3)。

2.分配生计划

分配生计划是把部分优质高中一定比例的指令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计划形式。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在城区的指令计划中单列55%的指标,参照城区初中学校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人数,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分配计划见附件4)。录取分数范围:中考总分在指令计划生资格线下30分(2015年指定的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初中学校为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

各县一中面向本辖区招收分配生,方案由各县(市、郧阳区)教育局制定,并于6月8日前报市招生考试院。

分配生须填写志愿,录取时在达到资格线的考生中按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录满为止,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按照降分幅度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在计划生源范围内,不分学校,在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录取,录满为止。

由于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以及各县市一中指令计划按1:1划定录取分数线,为了保证指令计划足额完成和达到分配生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被录取,因此指令计划资格线上的考生只按指令计划志愿投档录取、所报分配生志愿无效。指令计划资格线上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全而落选的不能参加分配生录取。

3.特长生计划

特长生计划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部分在体育、音乐、美术有一定特长的考生的计划形式。招收的特长生必须是经过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未经测试合格的考生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十堰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按不超过学校总计划1%的比例招收特长生,不单独编班,学校根据各自需求确定特长生招生项目及人数。招收特长生的原则是文化课成绩达到同批次指令计划分数线的70%,再根据计划、志愿及合格名单上的各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另一种是学校从总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量招收特长班,如体育、美术、音乐班。招收的这部分学生单独编班上课。市招生考试院根据特长班招生计划、专业合格成绩和文化成绩单独划线进行录取。十堰市二中招收体育竞技生,车城高中招收音乐、美术特长生。十堰城区、县(市、郧阳区)其它学校不安排此类特长生招生计划。

4.国际班计划

国际班计划是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中外合作办学资格的高中学校进行招生、中外合作培养的一种计划形式。报考国际班的考生,必须填报国际班志愿,录取时按填报志愿、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有国际班计划的高中学校必须提前公示办学形式、收费标准,供考生填报志愿参考。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分三种类型:

1.各中职学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

2.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联合开展的“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专业;

3.各中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教育专业。

二、招生范围

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

十堰市二中的体育竞技生、车城高级中学的艺术特长班可面向全市招生,两校其它类别计划均面向十堰城区招生。

柳林中学、十堰市十三中面向十堰城区招生。

丹江口市二中面向丹江口市和武当山特区招生。

各县(市、郧阳区)普通高中面向本辖区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市内外招生。

三、招生批次

(一)普通高中学校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含特长生、指令计划生、分配生和国际班四类招生计划)。

2.第二批次:丹江口市一中、郧阳区一中、郧西一中、房县一中、竹山一中、竹溪一中、十堰市二中、车城高级中学及柳林中学(含各学校指令计划生、分配生计划、车城高级中学特长生计划、市二中竞技生和国际班计划)。

3.第三批次:十堰市十三中、十堰市龙泉黄冈学校、丹江二中、郧阳区二中、郧西三中、房县二中、房县三中、竹山二中、竹溪二中(含指令计划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各中职学校举办的技能高考升学教育专业;

2、第二批次:“3+2”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改革专业;

3、第三批次:各中职学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就业教育专业。

录取顺序是根据志愿表上从上到下设计的批次、计划类型顺序进行先后录取。

四、志愿填报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中考前全市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分为模拟填报和正式填报两个时段,填报志愿工作在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因此第一志愿非常重要。各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志愿填报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努力提高上线考生志愿与录取结果重合率,更好地满足考生的愿望(填报志愿具体工作方案见十招考【2016】12号文件)。

五、招生录取

1、2016年十堰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和分数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按计划、志愿和1:1投档比例控制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第一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志愿投档录取顺序依次类推,录满为止。

2、在录取时如遇考生分数相同情况,则实行以下四优先原则:中考成绩总分相同时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等级多者优先;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均相同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时,加理综、文综五科总分高者优先;五科总分相同时,有特长者优先。

3、招生录取采用集中封闭网上录取,各高中阶段学校只能在相应批次规定录取时间进入录取现场。为稳定招生工作秩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2016年继续实行“三同时”的录取工作方式,即在公布考生成绩的同时,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十堰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中的录取结果,后续再公布其它批次的录取结果。公布招生信息的途径是十堰教育信息网和十堰招生考试网。

4、市招生考试院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组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网上录取,审签录取结果、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束后,审签的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数据将上报省教育厅,作为学籍注册的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招录新生按网上录取和学校报名录取两种途径进行,待新生入学后统一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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