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赵某响侄子赵某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赵某响失踪,并怀疑被赵某海杀害。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两次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商丘市柘城县政法委明知证据不足却指示检察院尽快起诉,后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某海死缓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某响的神奇“复活”才使得赵某海罪名被洗刷干净。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某,号称杭州市政法界“三大女杀手”之一,在上级部门层层加码军令状的情形下,仅凭张氏叔侄二人对强奸地点指认相同便牵强定案,断定张氏叔侄是强奸的实施者,叔侄二人无辜入狱10于载,家破人亡。
冤假错案时有发生,不仅损害司法公信力,损害政府形象,而且严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主要如下:一,司法体制扭曲。刑事诉讼结构不合理,司法机关受制于党的政法委员会,公安机关凌驾于司法机关之上,人民法院无法独立行使审判;二,法律法规不健全,现有法律对刑讯逼供制约不够,被告人身权利保障不足,屈打成招时有发生;三,司法部门执法人员缺乏正确司法理念,在上级主管部门层层加码军令状情形下,明知是错案也要办。法是一把直尺,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决不允许任何个人或机构凌驾于法之上,也不允许任何国民含冤蒙垢。为了维护司法公信力,保护政府公众形象,确保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立公正司法体系刻不容缓,采取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加快推进科学合理刑事诉讼结构建设。理清法院、公安机关、政法委所属责任范围,强化法院在刑事司法案件中的特有地位,保证法院依法享有独立行使审判权,确保任何机关无力凌驾于法律之上。
然后,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一,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确保被告人身权利得到保障。明确规定公安工作人员不能通过体罚、精神折磨等方式刑讯逼供,促使被告人屈打成招。被告人及家属有权控告刑讯逼供实施者,刑讯逼供实施者及看守者要为被告的身体及精神负责,情节严重者给予刑讯逼供实施者及看守者记过、撤职查办等处分;二,畅通征求社会意见渠道。通过热线电话、意见投递箱等方式收集社会民众意见,广纳民言、广聚民智,让司法真正体现普通民众的意愿,满足普通民众的社会需求。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最后,司法部门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张氏叔侄强奸案、赵某海故意杀人案均疑点重重、证据不足,却被勉强断案,造成被告蒙冤入狱,这是执法部门从上到下执法理念错误酿成的悲剧。因此,树立“疑罪从无”的正确司法理念,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属司法人员的再教育,让“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深入执法人员心中,确保执法工作人员只要存在疑点或者证据不足等情况绝不轻易断案,不能冤枉了一个好人。
加快建立司法公正体系,确保冤假错案零发生率,保障国民合法权益,促进国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简评:
这是一篇申论高分范文,考生的本次行文较一次作答来看,整体语言表述清晰,且能在问题总结中引用案例,值得肯定,但结合具体的申论文章写作要求看,行文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案例的引用阐述较不合理。考生能根据老师意见在文章写作中以案例引出总论点,这是值得肯定以及鼓励的,但是,由于申论文章的写作侧重点在于分析问题或解决问题上面,因此问题总结时应尽量精简,便于为其他行文内容提供更多的写作空间,也就是说,案例引用无需大篇幅赘述。考生可参考以下内容来修改案例写作,以使案例的引用能够更加合理。如:“近期,媒体先后曝光了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以及赵某海杀人案等冤假错案,案件中都暴露出在审判时存在证据不足,草率结案等不负责任的司法作风……”;
二、部分措施论述不够合理。考生的措施“然后,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在论述第二个做法“二,畅通征求社会意见渠道……”时,存在论述不够充分、合理的现象。总体来说,这一措施做法的目的表述不明,没有说明“畅通征求社会意见渠道……”等做法是为了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还是其他的什么内容。建议考生将这一措施做法进行修改,以使措施的相关论述能够更加充分、合理;
三、行文逻辑不够严谨。在最后的措施论述中,还掺杂阐述了“张氏叔侄强奸案……造成被告蒙冤入狱”这一问题,与行文第一段的相关内容存在交叉雷同现象。建议考生在提出和论述措施时,不要掺杂阐述问题总结或问题分析方面的内容,以免行文的逻辑性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