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万山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山特区解决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发〔2011〕172号)规定,将对截止2011年9月30日在我区公办学校(园)连续代课2年以上且现仍在岗的代课人员进行招录,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将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考条件的48位同志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1年12月6日至2011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根据上述条件就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向解决代课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或举报(反映或举报采取书面形式,单位举报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举报须附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反映或举报要以事实为依据,不得借举报之名污蔑陷害他人,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3523212(万山特区解决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523024(监察局)
附:万山区2011年代课人员招录考试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万山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万山特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