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2016年度公务员招考体检工作将于2016年5月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体检及车费、餐费等相关费用700元;
4、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请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报考单位与本人姓名);
二、请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务必于5月18日下午4:00前到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大讲堂(原劳动宾馆,县城解放路24号)参加体检预备会议,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射阳的食宿自理。请考生近期统筹安排好工作和学习,保持充足的休息与睡眠,避免熬夜和酗酒,注意饮食清谈,调整好身体状态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82320836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6日
射阳县2016年考录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
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盐城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现就本次体检规定如下:
一、参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须知,于2016年5月19日上午6:00(星期四)在县人社局办公楼门前(县城解放路24号)集中,不得迟到,体检时间一天;
二、参检人员当日早晨须空腹参检,违者责任自负;
三、体检过程中,参检人员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如携带的,须在体检前上缴);
四、参检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与管理,集中行动,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者作放弃体检处理;
五、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时,可提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六、参检人员的家属、亲属不得尾随、跟踪体检团队,违者一经查实,将追究参检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录用资格。
中 共 射 阳 县 委 组 织 部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