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硕士研究生人员公告
来源: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1189 次 日期:2016-05-12 11: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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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试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4.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16年5月5日至5月11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2.查询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学院负责。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两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两天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截止期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50元。缴费时间:2016年5月13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领取准考证。2016年5月23日在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办公楼305室凭报名序号及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另交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及已签字确认的考生承诺书1份

四、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按照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5月24 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5月24日下午2:00-5:30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

六、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按照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网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考察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招聘单位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九、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拟聘人员中,2016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审批聘用。

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批准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1.考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4.招聘公告在甘肃日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 /sub/99.html)、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列表)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72670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931—8960193 、8960661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931—8885635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931-7941011、7941337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监督电话:0931-794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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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附件2:考生承诺书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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