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2016年2月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引发广泛热议,有人提出不同看法,表达对业主权益、物业管理及安全配套设施的担忧。但是从实际发展来看,这项城市规划建设政策将推动我国城市管理转型,从传统、保守管理方式向开放、创新管理模式转变,也将为我国城市发展赋予更多辐射功能。
【标准表述】
实行城市发展街区制、消除封闭发展模式,既是适应我国未来城市功能竞争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辐射效能的迫切需求。这种城市发展思路对提高城市社区建设资源使用率、增强社区文化生活交流、美化城市生活环境、打破我国城市小区建设“小而全”“小而散”的发展格局等能起到重要作用。
从我国城市发展现状看,封闭城市小区带来了不少社会弊端。
第一,阻碍了人们生活中正常交流与协作,制约了包容、开放社会心态的形成,不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城市的需要。
第二,各城市小区画地为牢、相互封闭,无法形成公共资源使用最大化、节约化及公共福利享受普惠化,尤其加剧了不同小区之间的思想文化分割及等级分化。
第三,封闭小区给城市公共交通及其他方面建设都带来了障碍,影响了城市发展活力和开发潜力。
【具体措施】
第一,未来,街区的道路、绿地、停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如何分配,还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和细分。
第二,解决好停车问题、物业管理问题、环境问题、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这样的“硬件”改造离不开政府的参与。
第三,当前,街区制的推行仍面临一些问题,尤其是人们的思想观念误区需进一步疏通,需要一些单位大院率先垂范、引领,加快开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