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统字〔2016〕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统计岗位职责,完成统计工作任务,遵守统计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报名时间
201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时间定于5月9日至5月31日止。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件,请用A4纸双面打印)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考生报名时要核准自己所从事的统计工作年限,计算到2016年12月底止。
五、报考费用
按省培训中心规定标准,参加资格考试人员需交纳考务费(初级职称100元考务费,中级职称100元考务费),教材由考生自行购买。
联系地址:行政服务中心15楼统计局业务股室
联系人:陈毅圆
联系电话:8662701
连南瑶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