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12号)和安康市教育局、编委办、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教发〔2016〕6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市特岗办审核,2016年我县继续招聘特岗教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15名。其中小学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音乐1名、体育1名;学前教育7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和成人学历及党校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具体见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2016特岗 岗位设置一览表)。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本地生源优先。
三、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5月10日前由省教育厅将我县招聘计划对外发布。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具体为5月10日9:00至16日18:00。广大考生务必通过“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三)网上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5月11日至17日,对申报人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5月18日至24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持身份证、《特岗教师报名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无需学校或单位签字盖章)到县特岗办进行报名确认,缴纳笔试费用100元,逾期不确认和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经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考生于6月6日至6月10日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应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3,最低不得低于1:2,达不到1:2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取消或削减招聘计划的岗位,根据学科需求和报名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市特岗办审核后予以公告;已通过报名确认并缴费,原报考岗位计划取消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报考岗位计划削减的考生不能改报),放弃改报的考生由县特岗办退还报名费。学科计划调整和改报只能进行一次,调整后的学科计划和改报时间、办法等由县特岗办在报名确认结束后,报经市特岗办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告。
(四)笔试。全省统一笔试时间拟定6月11日(星期六)。笔试由省特岗办统一命题、阅卷及成绩发布(笔试科目及内容见《陕西省2016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网报及笔试工作公告》)。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计算办法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6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并公告(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3的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均进入面试)。
(五)现场资格审查。7月上旬,对进入面试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有关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者提交相关证明和承诺书),凡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限内,资格审查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等形成的缺额,报请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后按照笔试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提供资料另行公告。
(六)面试。7月中旬进行,面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面试形式、统一评分标准,市特岗办协调指导,县特岗办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实行县域内回避制。面试结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计算综合得分,笔试、面试和综合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经市特岗办审核备案后予以公告。其中,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费用50元,由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向县特岗计划办公室缴纳。
(七)体检及拟聘人员公示。体检由县特岗计划办公室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束,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市特岗办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拟聘用岗位(学段、学科)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八)审核聘用。7月25日前,拟聘用特岗教师到县特岗计划办公室报到,提交本人档案材料,与县政府签订《陕西省2016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体检不合格或逾期未报到等形成的空缺名额,经市特岗办同意,由县特岗计划办公室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补录工作于8月5日前完成。8月15日前,县特岗计划办公室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有户籍限制的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章),以及《合同书》、“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市特岗办。
(九)集中培训。8月中下旬,县特岗办集中安排10天的新教师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十)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学校上岗任教。
四、服务期间管理与期满后问题
(一)服务期的管理: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学校任教,可根据需要在农村学校间交流。特岗教师任教期间,由县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县特岗办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原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将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二)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关于做好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聘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发〔2010〕201号),以及《宁陕县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考试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予以转为编制内正式教师。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特岗计划”顺利实施,成立县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上述部门有关副职领导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在县教体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报名对象的资格审查,考试工作组织实施、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特别提示:
特岗 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陕西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和“宁陕教育网”(http://www.nsjyw.net)发布。
联系人:杨光志,电话:6822717;电子信箱:nsjtrs@163.com。
宁陕县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