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934 次 日期:2016-05-10 14: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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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州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确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工作主体

资格复审工作,由泰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泰州市公务员局录用调配处具体负责。

二、资格复审人员及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17日(上午8:30—12:00)

地点: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803室(泰州市海陵区南园新村33号,电视塔西南侧)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根据《泰州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如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现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原件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证件、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2、原则上须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考生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4、请考生随时关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tzhrss.gov.cn)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泰州市2016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含泰州市委党校岗位)》

http://www.jstzhrss.gov.cn/art/201605/25962.html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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