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
来源: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政府 阅读:1055 次 日期:2016-05-05 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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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8号)和《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发〔2016〕52号)精神,为做好我州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结合我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3)对已取得2016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8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筹考虑,根据研究生入学面试成绩、本人自愿及生源地等因素,推荐到今年实施“特岗计划”黄平县、岑巩县、从江县、剑河县(见附表1),“硕师计划”指标含在黄平县、岑巩县、从江县、剑河县的国家“特岗计划”初中岗位指标中。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幼儿园: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1)以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等相近专业(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的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师有关基本条件。

以上报考人员(含初中、小学、幼儿园)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入学前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

在编教师(含2013、2014、2015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www.qdnedu.com)查询黔东南州“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378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8名),安排在凯里、黄平、镇远、岑巩、锦屏、黎平、从江、榕江、台江、剑河10个县市。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1。

(二)县“特岗计划”

县“特岗计划”指标76名,安排在凯里、黄平、岑巩、锦屏、从江、榕江、台江、剑河8个县市。

国家、县“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104个,小学岗位274个,幼儿园岗位76个(其中:国家“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104个,小学岗位274个;县“特岗计划”设幼儿园岗位76个)。

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岗教师,由州教育局、县教育和科技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和幼儿园(仅指县级“特岗计划”)。“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岗 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 ”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并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将报名表交报考县市教育和科技局。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5—1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1—12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黔东南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的各县市“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点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现场审核确认和资格审查由各县市教育和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抽派8人(其中:负责人1人、纪检监察2人、3名工作人员、2名计算机操作员)于5月11日—12日到黔东南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的本县市报名点负责资格审查,各县市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纪检监察)严格按照报考条件逐一进行对照审查,对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各县市在5月13日下午4点前给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各县市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认真填写附表4,于5月12日晚上8点前(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电子邮箱:zszjyk6958@126.com)。

5月13日中午12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www.qdnedu.com)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16日(完不成时间顺延)。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黔东南州教育局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体检时间:2016年5月18日—19日。黔东南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人数,则全部进入体检)。黔东南州教育局在2016年5月17日下午6点前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体检人员名单或向报考县市“特岗办”咨询。报考凯里、黄平、台江、镇远、剑河5个县市被确定为体检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5月18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按体检规定到州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各县市抽派1—2人负责组织考生体检,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市);报考锦屏、榕江、从江、黎平、岑巩5个县被确定为体检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5月19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按体检规定到州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各县市抽派1—2人负责组织考生体检,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市)。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特岗计划”县市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以县市为单位,按报考者所报考县市、学段、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已参加面试的本科毕业生在所报考县市落选需调剂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于2016年5月22日下午5点前交州 “特岗办”,州“特岗办”根据其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岗位缺额县市及时进行调剂。州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上报省教育厅,省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省教育厅协调市、州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5月23日中午12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被录取考生(含黄平县、岑巩县、从江县、剑河县“硕师计划”研究生)5月25日上午10点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与凯里、黄平、镇远、岑巩、锦屏、黎平、从江、榕江、台江、剑河10个县市教育和科技局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签订聘任合同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任合同的“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含“硕师计划”研究生)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签约文本按照省厅原制样本制定,各县市可根据本县市要求对具体条款作适当调整及补充,并印制签约文本发给考生。各县市必须在签约文本中签定受聘人员任职学校和到校报到的日期。签约之前,各县市须公布本县《特岗教师任职学校一览表》,并注明岗位学校离县城的距离,供受聘人员签约时参考。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或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的考生,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5.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完成后, 黔东南州教育局于5月25日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

6.上报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

若在第一阶段我州“特岗计划”县市招聘指标已全额录取,录取的“特岗计划”考生都与“特岗计划”县市签约,我州不再进行第二阶段的招聘工作。若第一阶段我州“特岗计划”县市招聘指标名额有缺额,我州将本州 “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2格式) 在5月26日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5月27日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http://www.qdnedu.com/eduman)上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市教育和科技局报名审核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市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市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于6月2日上午12点前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电子邮箱:zszjyk6958@126.com)。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州考务安排于6月3日下午5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6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我州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个考点,考点设在凯里一中(凯里一中洗马河校区)。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凯里一中(凯里一中洗马河校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黔东南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6月24日黔东南州教育局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4)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7日后在 “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7月3日上午8:00到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进行面试。面试前(在6月30日前,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市确定。)须到所报考“特岗计划”县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另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黔东南州教育局按“特岗计划”县市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黔东南州教育局在2016年7月4日下午6点前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体检人员名单或向报考县市“特岗办”咨询。凡是被确定为体检的考生,在7月6日自带一张免冠照片按体检规定到州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各县抽派1—2人负责组织,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体检)。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市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所报考县市落选需调剂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于2016年7月9日下午5点前交州 “特岗办”,州“特岗办”根据其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岗位缺额县市及时进行调剂。

7月10日中午12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被录取考生于7月12日到报考县市的教育和科技局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任合同已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的考生,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7月15日州教育局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8日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2日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州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地点: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经培训合格后,州教育局发给培训合格证、《黔东南州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黔东南州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培训合格证,按报到证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特岗计划”县市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教育和科技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及时上报不到岗录取签约人员,州教育局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 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黔东南州教育局成立“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小组:

组 长:贺代明 州委教育工委书记、州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胡晓平 州教育局副局长

王兴国 州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邓 明 州教育纪工委书记、州教育局纪检组长

刘贵臣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欧阳双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朱鸿峰 州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成 员:潘年波 州第五纪工委综合室主任

罗登亮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文松涛 州教育局人事教育和教师工作科科长

刘小铁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科长

雷邦虎 州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谭元炀 州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杨润华 州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

杨 浩 州教育局法规科副科长

陈守宇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副科长

金 晶 州教育局人事教育和教师工作科副科长

雷显华 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姚文明 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杨新明 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杨胜成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汪正元 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王槐奎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吴佳理 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闵文相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龙 峰 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龙景植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江 军 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招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兴国

办公室副主任:欧阳双

办公室成员:由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黔东南州“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州“特岗计划”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黔东南州教育局“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小组遵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8号)和《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发〔2016〕52号)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逐步实施。具体招聘工作在黔东南州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进行,由黔东南州第五纪工委、黔东南州委教育纪工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黔东南州教育局人事教育和教师工作科:

0855-8503442、0855-8503590

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0855-8222240

黄平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2355756

岑巩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3575258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7221345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6221525

从江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6411498

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6622702

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5322420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5221270

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5722978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黔东南州第五纪工委、黔东南州委教育纪工委,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黔东南州第五纪工委、黔东南州委教育纪工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州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5282945

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5-8501141

本办法由黔东南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表:1.贵州省2016年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结合实施推荐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rongjiang.gov.cn/doc/2016/05/04/10073.shtml

序号 姓名 推荐县
1 杨顺兰 黄平县
2 陈秋莹 剑河县
3 石宏四 从江县
4 李吉强 黄平县
5 杨 英 剑河县
6 潘仁杉 岑巩县
7 黎红香 剑河县
8 潘丽萍 剑河县

2.贵州省黔东南州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3.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4.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4年贵州省特岗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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