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8号)、《黔东南州教育局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发〔2016〕52号)和《黔东南州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州教师通[2016]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特岗 人数及学科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
根据州教师通[2016]53号文件,我县共招聘“特岗教师”40人,其中,“国家级”特岗教师32名(小学教师岗位),“县级”特岗教师8名(幼儿教师岗位)。
(二)学科岗位设置
详见“锦屏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附表1)。
二、招聘原则和要求
(一)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国家级特岗中学教师安排在乡(镇)初中或九年制学校初中(不含三江镇),国家级特岗小学教师安排在乡镇中心小学、村小及教学点(不含三江镇);县级特岗教师安排在乡镇幼儿园(不含三江镇)。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我县教师队伍管理。
三、特岗 范围
(一)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
(二)县级“特岗计划”面向入学前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按《黔东南州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州教师通[2016]53号)文件为准。即: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幼儿园: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1)以高等师范院校(含师范类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含省教育厅同意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美术等相近专业(相近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的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幼儿教师有关基本条件。
以上报考人员(含初中、小学、幼儿园)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入学前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
在编教师(含2013、2014、2015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www.qdnedu.com)查询黔东南州、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特岗教师报名表》。另外,在贵州教育网“特岗 ”页面有关栏目下载、打印《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并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将报名表交我县审核处。有关资讯可关注贵州教育网微信号gzsedu。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5—1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11—12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黔东南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的锦屏县“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点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证。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2016年5月11日—12日,由县教育和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安排工作人员8人(其中纪检监察2人)到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的报名点对报考我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并填写《贵州省2016年锦屏县(国家或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统计表》,于5月12日晚8点前(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州教育局“特岗办”,同时制好考生面试准考证,于5月13日下午4点前给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5月13日中午12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www.qdnedu.com)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3、面试及体检
(1)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16日(完不成时间顺延)。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州教育局确定。
(2)体检时间:2016年5月18日—19日。按我县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人数,则全部进入体检)。州教育局在2016年5月17日下午6点前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体检人员名单或向报考县市“特岗办”咨询。报考锦屏县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2016年5月19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到州特岗办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县教育和科技局派人组织协助体检)。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特岗计划”县市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以县市为单位,按报考者所报考县市、学段、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已参加面试的本科毕业生在所报考县市落选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于2016年5月22日下午5点前交州教育局“特岗办”,州“特岗办”根据其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 岗位缺额县及时进行调剂。州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上报省教育厅,省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省教育厅协调市、州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5月23日中午12点前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按州“特岗办”统一要求,被录取我县的考生于5月25日上午10点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与我县教育和科技局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签订聘任合同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岗前培训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签约之前,我县公布《特岗教师任职学校一览表》,并注明岗位学校离县城的距离,供受聘人员签约时参考。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或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的考生,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5、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完成后, 黔东南州教育局于5月25日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
6、上报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
如果第一阶段我县招聘指标已全额录取,录取的考生已与我县签订了聘用合同,就不再进行第二阶段的招聘工作。如果第一阶段招聘录取岗位未满,才开展第二阶段的招聘工作,我县缺额岗位由州教育局上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5月27日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http://www.qdnedu.com/eduman)上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招聘符合报考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以及县级“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6年5月28日-30日(与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相同)。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1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县的教育和科技局报名审核确认。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教师资格证。鉴于我省每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在当年7月中旬才结束,考生(应、往届)可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申报表、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但要求岗前培训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市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县市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于6月2日上午12点前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电子邮箱:zszjyk6958@126.com)。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州考务安排于6月3日下午5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6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我州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3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
报考初中和小学岗位的(不分学段),专业知识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其中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学前教育试题。专业知识主要为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学知识;教师综合素质包括幼儿教师职业道德修养、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个考点,考点设在凯里一中(凯里一中洗马河校区)。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凯里一中(凯里一中洗马河校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黔东南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6月24日黔东南州教育局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4)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7日后在 “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7月3日上午8:00到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进行面试。面试前(在6月30日前,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市确定。)须到所报考“特岗计划”县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另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黔东南州教育局按“特岗计划”县市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黔东南州教育局在2016年7月4日下午6点前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体检人员名单或向报考县市“特岗办”咨询。凡是被确定为体检的考生,在7月6日自带一张免冠照片按体检规定到州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各县抽派1—2人负责组织,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各县体检)。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市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所报考县市落选需调剂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于2016年7月9日下午5点前交州 “特岗办”,州“特岗办”根据其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岗位缺额县市及时进行调剂。
7月10日中午12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被录取考生于7月12日到报考县市的教育和科技局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任合同已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的考生,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7月15日州教育局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8日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六、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2日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州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地点: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经培训合格后,州教育局发给培训合格证、《黔东南州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黔东南州2016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培训合格证,按报到证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七、招考聘用有关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位的,均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 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八、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教育、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招聘“特岗教师”具体工作。
九、咨询电话及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3622
贵州教育网:0851-85941950
黔东南州教育局人事教育和教师工作科:0855-8503442 0855-8503590
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0855—7222102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5—7221501
(二)举报电话: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85282945
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5-8501141
本细则由锦屏县教育和科技局、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屏县财政局、锦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锦屏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
2、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锦屏县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