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南昌市考点参加2015年经济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请准备以下材料,按要求办理合格证书。
1、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
2、两寸照片一张(和报名照片同底);
3、如需代领证书,除携带上述材料外代办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受理时间: 2016年5月4日——5月2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证书的考生可在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补办。
受理地点:南昌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南昌市章江路37号)一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791-8677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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