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部分国有企业补充工作人员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浦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县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全县部分国有企业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4名,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浦江户籍的社会人员(公告之日止)或生源地为浦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或各类高校历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其他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在职职工不得报考。
2、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与招聘职位(专业)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5月14日至1998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北路97号)一楼大厅。
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报名表一式三份(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二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纳考务费40元。
准考证领取方式
报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5月18日下午13:30-16: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浦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托管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聘采取按单位按职位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对聘用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1、笔试。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实际参加考试总人数淘汰10%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基本知识的掌握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和气质风度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4、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户口为农业户口的,聘用之前须转为非农户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五、其它事项
1.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3.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的体检、考察政策的,按新政策执行。
5.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及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等均在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pjhrss.gov.cn)、浦江县人才网(www.pjren.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6.咨询电话:0579—84183022。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浦江县国资办
浦江县水务局
浦江县交通运输局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浦江县水晶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