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直击】
2015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提出要求。通知要求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
【深度解读】
目前,我国约有2亿多的进城打工农民。长期以来,他们被贴上尴尬的“农民工”身份标签,在为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被歧视、被轻视的现象也由来已久,欠薪,只是这一庞大群体在社会转型中遭遇种种不公的一个缩影。依靠劳动取得合法收入是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可否认,打工农民规模庞大且分散,从事的职业也千差万别,对其利益的维护有着各种各样的困难。
尽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十分复杂,但归纳起来无外乎以下三点:
一是农民工尤其是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流动性大且合同意识较弱,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与建筑企业没有明确的直接劳动关系,再加上建筑行业“干完工程结工资”的潜规则,一旦开发企业出现资金危机,很容易带来拖欠。
二是法规制度上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惩治乏力,再加上农民工群体本身的弱势,促使一些开发商和建筑企业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来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三是政策规定的落实不够,政府部门之间相互“踢皮球”甚至“不作为”现象,让农民工维权投诉无门。
【对策措施】
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和部门的联动力,是解决“讨薪难”的重要途径。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除了要及时解决劳动者的讨薪维权诉求外,还应对容易发生欠薪问题的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在此基础上,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于恶意欠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加补偿金、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等手段,给予严厉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让恶意欠薪者付出昂贵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