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详见《永川区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未满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派大学生未解除协议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10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报名咨询电话:023-49822423。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彩色)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
由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川区卫生局根据本简章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复习资料在报名点自愿购买。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1年12月2日8:3─5:0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如无特殊情况,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1.公共科目
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公共科目采用原重庆市人事局编印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及其辅导资料。
2.专业科目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专业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
工勤人员岗位不考专业科目。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12月3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未达到1:2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进入面试考生的各科成绩须达到其他进入面试考生的最低成绩。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报考职员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报考工勤岗位的人员,进行岗位需求的专业操作测试。
3.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须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或电话咨询,不再另行通知。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式
专业技术岗位和职员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操作测试成绩×50%。
所有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以下环节中出现末位并列时均按此办法进行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卫生事业单位的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永川区卫生局集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在报考同岗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具体镇街卫生院名单由永川区卫生局提前公布),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岗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必须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有关事宜,请随时登陆(http://www.cqhrss.gov.cn/)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http://www.ldj.cqyc.gov.cn/)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永川区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编制性质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招聘名额 | 招聘条件要求 | 专业科目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工作经历 | 其他条件 | ||||||||
1 | 区司法局 | 区法律援助中心 | 全额 | 法律援助 | 职员10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法学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管理基础知识》 | ||
文秘 | 职员10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专业、文秘(学)专业、汉语言文学(秘书学)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管理基础知识》 | ||||||
2 | 区信访办 | 区群众服务中心 | 全额 | 维稳 | 职员10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经济学类、法学类、数学类 | 30周岁以下 | 限男性 | 《管理基础知识》 | |
3 | 区环保局 | 区环境应急管理中心 | 全额 | 应急处置1 | 专技12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化学分析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化学工程专业、环境监测专业 | 30周岁以下 | 硕士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博士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 《专业知识》 | |
应急处置2 | 专技13级 | 2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 工程测量与监理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 | 25周岁及以下 | 《专业知识》 | ||||||
4 | 区农委 | 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 | 全额 | 专技 | 专技12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农田水利工程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 | 《专业知识》 | ||
红炉镇畜牧兽医站 | 专技 | 专技12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畜牧兽医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 | 《专业知识》 | |||||
5 | 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 区园林绿化管理处 | 全额 | 管理 | 职员10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园林技术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 | 《管理基础知识》 | ||
6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 全额 | 管理1 | 职员9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 行政管理、工商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 | 《管理基础知识》 | ||
管理2 | 职员10级 | 1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 国际商务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 25周岁及以下 | 《管理基础知识》 | ||||||
7 | 区教委 | 萱花中学 | 全额 | 工勤(驾驶) | 工勤5级 | 1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不限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5年以上驾龄 | 限永川区户籍报考并具有C驾照以上 | 技能测试为驾驶。 |
8 | 区交通局 | 区公路管理所 | 全额 | 建设管理 | 专技12级 | 3 | 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方向)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专业知识》 | |
养护管理 | 专技12级 | 3 | 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方向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专业知识》 | |||||
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 建设监督 | 专技12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土木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方向)专业 | 30周岁及以下 | 具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 《专业知识》 | ||||
9 | 红炉镇政府 | 红炉镇文化服务中心 | 全额 | 管理 | 职员10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艺术类 | 25周岁及以下 | 《管理基础知识》 | ||
10 | 区卫生局 | 镇街卫生院 | 全额 | 临床1 | 专技12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医学基础知识》 | |
临床2 | 专技12级 | 6 | 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
临床3 | 专技13级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医学基础知识》 | |||||
临床4 | 专技13级 | 10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
护理 | 专技13级 | 12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专业 | 30周岁以下 | 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者,学历可放宽到国家承认中专学历 | 《医学基础知识》 | |||||
影像 | 专技13级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医学影像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
检验1 | 专技13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医学检验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取得检验士以上资格 | 《医学基础知识》 | |||||
检验2 | 专技13级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医学检验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
药学1 | 专技13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药学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取得药师资格 | 《医学基础知识》 | |||||
药学2 | 专技13级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药学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
药学3 | 专技12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药学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取得药师资格 | 《医学基础知识》 | |||||
药学4 | 专技12级 | 1 | 国民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 药学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
管理 | 职员10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物流管理专业 | 30周岁以下 | 《管理基础知识》 | ||||||
会计1 | 专技13级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会计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取得会计证 | 《专业知识》 | |||||
会计2 | 专技13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会计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专业知识》 | ||||||
中西医结合 | 专技13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中西医结合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
口腔 | 专技13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口腔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 | 《医学基础知识》 | ||||||
合计 | 70 |
《工作经历证明》来源于都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11月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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