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6月25日,我们迎来了第二十四个全国土地日。我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专门设立纪念日的国家,每年土地日都要围绕基本国策根据最新用地形势设置年度宣传主题,今年的主题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这一主题鲜明地阐释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时代要义。
节约集约,凝聚着当代人的发展智慧,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社会永续发展的长远大计。多年来,土地管理在节约优先的战略导向下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尤其是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向立体空间和未利用地要资源、促节约的有效途径,催生了一批节地新模式,推动节约集约取得制度性成果,一个公众广泛参与、部门与行业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正在形成。本期选择5省市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节约集约用地经验模式,以反映节约集约用地的综合成效。
上海:土地新政促经济转型升级
2014年1月,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表示,东部三大城市群发展要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
2月,上海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调整建设用地政策。3月,上海市政府连发两个文件明确工业用地存量盘活和出让管理办法。土地新政,为上海产业发展打开了“短期看稳、中期看好、长期看优”的前景。
按照产业新政,上海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将呈现“零增长”,并划定了3226平方公里的“终极规模”。上海市将区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分解量与现状低效建设用地盘活和减量化等相关联,以盘活的产业用地作为新增流量进入土地市场,做到在“总量控制”格局内满足产业用地需求。同时,为了避免土地投机,新的《工业用地出让管理规定》通过严控转让环节,挤出产业用地的虚假泡沫,拒绝土地市场的投机掮客,使真正具有投资和建设意愿的企业获得工业土地使用权。
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研究成果,结合土地储备成本等多种因素,上海市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年限出让制度,土地出让价格根据用途分别定价,对产业用地利用实行准入审核制度,并实行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简言之,工业用地年限短了,地价高了,标准高了,管理严了。用地准入门槛的提高,尤其是土地利用绩效考核写入土地转让合同,大大提高了政府识别产业优劣和调节土地市场的能力。通过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来提高土地流转速率,将有限的产业用地资源真正用于优质高效的实体投资产业。
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是上海土地新政的重头戏。上海市鼓励和引导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条件下,通过采取升级改造、结构调整、用途调整等方式进行“二次开发”,并在原有“土地收储”外新增“区域整体转型”和“有条件零星转型”两条盘活途径,并首次提出存量盘活增值收益平衡机制,明确了以区县政府为主导、原土地权利人为主体或参与主体的开发模式。新的《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办法》设置了存量补地价标准,提出盘活开发规划的公益性要求,有效地调动了企业、转型区所属政府和附近居民的开发积极性。
上海摒弃低效扩张的做法,选择了高端化、集约化、服务化、低碳化和融合化产业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