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笔试加分有关政策公告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阅读:839 次 日期:2016-04-23 15: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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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笔试加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享受加分政策的对象

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资教生(特岗生)或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加分对象资格审查时间

请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于5月15日上午8:00时至5月20日下午5:00时到报考县(市、区)的教育局接受相关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向县(市、区)教育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教(特岗)、“三支一扶”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各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23日前将加分对象资格审查结果报市州教育局,各市州教育局于5月25日前将审查结果汇总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3、请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汇总、上报。

湖北省教育厅干部人事处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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