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在北京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4)》认为,未来养老方式以社区养老为首选,但社区养老仍有巨大缺口并急需改进。(7月2日人民网)
社区养老不出家门,在自己的家养自己的老,这对社会来说可以减少办养老院的投资,对个人来说,又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源,减轻不小的负担,而更多的是有熟悉的环境和左邻右舍,平常说说话,下下棋,跳跳舞等有不少的伴,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益。除开特殊情况非得有专人照料之外,一般情况下,大多数老年人都倾向于社区内的居家养老,据调查统计,有9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但社区养老并非是自己能养自己的老,还得借助于外力。
老年人各有不同,有的能够自理,有的是半自理,有的完全不能自理,除开完全不能自理者之外,不论是能自理还是半自理者,毕竟年纪不饶人,靠家人,即使是再有孝心,因为有自己的事要做,也难以全面顾及,而请人进行护理,一是成本高,二是不一定能合得来,因而需要社会力量综合进行解决,用餐时,有专门的服务机构送上门,有病时,有专门的医务人员登门,感到寂寞时,有专人来陪聊,一个电话或者一条短信,就能召之即来,犹如在身边,时时能提供方便,处处感受到家的感觉和亲人的温暖。
社区养老实则是服务养老,各项服务一项也不能少,如果是短项漏项,将带来很大的不便,如修个家电这个小事,如果没有纳入服务项目,给老人带来很大的麻烦。再则,要讲求一个“快”字,如果是不能及时到达,很有可能误大事,如,某位老人突然发病,因为医生不能及时赶到,也许小病成大病;另外,服务要充分的体现公益性,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价格要公道,以微利为原则,给老年人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
要做好社区养老服务,政府必须周密安排,多设点,服务项目上能多则多,不仅在生活上,在精神文化上同样要予以配套;在人员配备上要有一个大致的配比标准,尽量的留有余地,以保证随叫随到随时供应;在服务价格标准上,既要明码标价,也要注重质量,严防偷工减料,对提供服务部门应实行责任制和追究制,让老人们来评来定,使各项服务更为贴心周到。
社区养老具有很强的公益性,与专门的养老机构相比,政府部门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重了,既要以市场化的模式进行购买服务,又要体现出对老年人的亲切关怀,把服务摆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