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和田宾馆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简章
来源:新疆和田地区行政 阅读:1637 次 日期:2016-04-22 15: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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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和田宾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考,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和田宾馆承担着地区的主要接待任务,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为事业编制,隶属于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从事住宿餐饮接待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原则

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宾馆管理服务队伍,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的应届、历届初中以上毕业生,少数民族懂汉语。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

(6)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功”等非法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它关系密切旁系亲属系“******功”、对社会有危害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形象气质佳。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4月30日后出生的)。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具体详见《2016年和田宾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田宾馆工勤人员将于2016年4月25日正式开始,此次共招聘47名事业编制工勤人员。

(二)报名与确认。

1、报名地点: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到报名。

2、考生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2016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需交一寸红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5、报名时间:2016年 4月25日至 4 月 28日。

6、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含备注栏的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因填错或漏填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7、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 26 日起到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和田宾馆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考试内容:《综合知识》

(2)答题语种汉语。

(3)少数民族,使用汉语答题,笔试成绩加5分。

(4)以上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 30日。

3、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5月 5 日在和田信息网和和田宾馆公示栏公布。

四、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确定:

成绩公布后,根据填报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及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政审工作由和田宾馆按照《简章》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由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政审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非法组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的,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 5 月 7日-8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宾馆

五、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面试由和田宾馆组织实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

2、面试时间:2016年 5 月10 日。

3、面试地点:和田宾馆

4、面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和核分员及时整理面试的有关材料,以便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和合格人选。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1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到指定医院体检。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和田宾馆陪同,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和田宾馆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同时符合餐饮健康证体检标准。

3、体检时间:2016年 5 月 16 日。

4、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1、由和田宾馆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审查。

2、考察对象需填写《政治审查表》,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考察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5日。

八、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6年 5月28日至6月3日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宾馆公告栏公示。

九、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和田宾馆将招聘结果报地区人社局,由地区人社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报送地区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

2、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

十、岗前培训

由和田宾馆统一组织实施,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和田宾馆承担。

十一、监督及其他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

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及血缘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903-2069240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903-2069143

十二、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和田宾馆另行通知。本《简章》由和田地区宾馆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和田宾馆办公室 0903-7828188

和田宾馆

2016年4月22日

2016年和田宾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岗位一览表

2016年和田宾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岗位考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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