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1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6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总结报告》完成。报告指出,新一轮医改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如期全面完成了三年医改各项任务。8月30日,卫生部、财政部等公布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意义:
第一,健康是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健康和千家万户幸福;
第二,国民的健康水平,事关民族发展、国家兴衰,为人们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
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阶段目标: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对策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三)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五)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改革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调整医药价格;发挥监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