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471 次 日期:2016-04-22 10: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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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共南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共南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选调)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岗位及名额

公务员岗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16人。

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4人。

本次遴选,报考公务员岗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的,采取不分职位进行报名、笔试和面试;体检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报考人员选报职位(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遴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选调)范围

南阳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选调)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6年5月31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公文写作规则,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5、报考公务员岗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必须是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职务可为副科级,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报考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必须是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九级及以下职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选调)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南阳市人事考试网(www.nyrsksw.com)为本次遴选(选调)唯一指定工作网站。具体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者登陆南阳市人事考试网(www.nyrsksw.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考生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报考者务必牢记。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完整无误后,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打印《2016年南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作为预报名成功和现场资格审查的依据。表格打印之后所填报信息将不能修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9:00至4月29日16: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5月7日至8日(9:00—17:00)

地点:南阳市人力资源大厦(兴隆路3号)三楼服务大厅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材料:

1、《2016年南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4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单位编制册涉及本人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公务员岗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录用审批表)、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并采集个人信息。

各遴选(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选调)部门经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选调)计划;核减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选调)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

(三)笔试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6年5月11日9:00至5月14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素质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根据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分别按拟遴选(选调)岗位人数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选。若比例内素质能力测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相同分数,则一并进入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文字写作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素质能力测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7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拟遴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相同分数,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公开遴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以上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

五、选报职位

按拟遴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组织报考公务员岗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的人员选报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顺序依次由报考人员选择报考职位,每人只能选报1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拟遴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按拟遴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人事手续

(一)公示。综合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遴选(选调)人员到遴选(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人事手续。  

(三)办理人事手续。试用期满后,由遴选(选调)单位对拟遴选(选调)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选调)和试用期间,原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八、纪律与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遴选(选调)活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遴选(选调)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遴选(选调)有关面试、体检、考察等信息,均通过南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nanyang.gov.cn)、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nda.nanyang.gov.cn)、中共南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网站(www.nyslsp.gov.cn)、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和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nyrsksw.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遴选(选调)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77—63137141(市政府办公室)

0377—6223235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377—62298582(市直机关工委)

0377—61691185(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共南阳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遴选(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2日

附件:遴选(选调)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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