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阿拉山口市农林水牧局拟公开招聘护林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1、学历要求:高中以上(含高中);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限男性;
4、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有驾驶证,懂机械维修者优先;
6、本地户籍或在本市有固定住所者优先。
二、从事岗位
阿拉山口市城区及外围绿化区域管护工作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㈠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4月26日;
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阿拉山口市农林水牧局办公楼(阿拉套路和文化街交汇处),农林水牧局综合办公室,联系人:沙来江、曹生江,联系电话: 0909—6993047、13999779901、18999775815。
㈡ 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阿拉山口市农林水牧局审核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携带本人1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应聘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测试
测试方式:以面试为主,统一用汉语作答,考察应考者的工作认知、汉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等。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1、经测试合格聘用的,阿拉山口市农林水牧局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相关说明:测试合格者,试用期1个月;经试用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补发试用期工资薪酬(扣除相应社保缴费)。
2、工资待遇参照《阿拉山口市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单位提供食宿。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阿拉山口市农林水牧局负责解释。
阿拉山口市农林水牧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