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劳务派遣至南京市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溧水区户籍,身体健康。
(二)年龄3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4月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东侧201室;
(三)报名方式: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57207077。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报名人数同比例减少招聘人数。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三)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组织专人进行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情况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登记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根据岗位需要,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后,确定聘用人员,办理录用参保手续,享受单位同类人员中相同或相近岗位人员待遇,试用期2个月。
南京市溧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