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拟进入体检及考核的考生:
依照《汝州市2016年选聘乡镇、街道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现将体检及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以公布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为准。
二、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考生体检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周六)早上6:30,准时到汝州市人才市场报到(原现场报名处)。
三、体检标准及体检费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预计300元左右),按医院标准,据实收取。
四、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考生须关闭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并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4、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
5、考生体检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既往病史,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6、体检的整个过程都由工作人员带领下到指定地点接受规定项目的检查。
7、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吸烟,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8、女性受检者若怀孕或有特殊情况的,应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方面的其他问题
考生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个人负担。
六、考核须知
(一)考核内容
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二)相关要求
被确定为考核对象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档案、个人总结一份;学历认证报告或个人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一份;提供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实习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大学生村干部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
2、2016年夏季毕业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个人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的)一份。
3、已婚的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一份,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以上证件原件及材料须于2016年4月16日下午6:00前报送到汝州市人才市场(原现场确认处)。
联系电话:0375—6895963(市委组织部)
0375—602822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汝州市2016年选聘乡镇、街道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