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六盘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遴选市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通知
来源:六盘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1440 次 日期:2016-04-14 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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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六盘水市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

一、遴选的职位和职数

市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3名(行政编制)。

二、遴选范围

各县、乡两级正式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公务员或参加全省 进入参公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四)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未经本单位同意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29日。

2.报名地点:市统计局办公室(信息大厦11楼,市委市政府大院对面。联系电话:822258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原单位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5)《市统计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6)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7)证明本人身份的编制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8)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填写不真实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市统计局机关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调整遴选计划。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分析解决问题及文字综合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考察党务基本理论、省情市情、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采取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情况时,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遴选资格。

(四)试用和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试用人员,并在“中国凉都•六盘水”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无异议的,实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张 勇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彭纪星 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段刚奇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瑜 市人资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何大江 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吴加国 市人资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唐 曲 市统计执法支队科员

卢 娟 市统计执法支队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统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何大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唐曲、卢娟。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在市统计局党组的监督下进行。遴选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遴选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六盘水市统计局网站发布的信息。

咨询电话:0858-8222585(市统计局办公室)。

市统计局党组监督举报电话:0858-8231898

纪工委举报电话:0858-6927559。

附件:市统计局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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