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2012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来源: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阅读:7641 次 日期:2011-10-31 13: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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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春城---昆明,是公安部消防局领导下培养部队生长干部的全日制大专层次的部队院校,学校成立于1991年7月13日,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面向全国消防部队招生,培养基层消防指挥人才的专业学校。

学校着眼于基层第一任职需要,秉承“祖国、责任、厚德、博学”的校训,始终坚持“育一流消防人才、创一流消防院校”的办学思路,立足实际、着眼未来、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在人才培养、部队管理、科研水平、对外交流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办学特色,各项教学设施日趋完善,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教育体系日渐成熟,教研能力不断增强。与美国、日本等国内外消防团体建立了良好合作交流关系,培养出了一大批消防战线上的英雄楷模,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共和国的消防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用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感人的赞歌。

为优化学校干部队伍知识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我校每年都从地方院校接收一批优秀毕业生到我校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目前多数人才已经成长为全校建设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各个岗位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切实贯彻科技强警战略,着眼部队长远建设发展需要,适应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新形势,热忱欢迎有志献身消防教育事业的优秀大学生们到我校工作!

二、拟接收的专业

法学、物理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公共安全管理、体育、审计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工业与民用建筑、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会计学。

三、接收范围、条件和要求

(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范围

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211工程”高校,省(部)属重点高校和学校急需专业毕业生,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男生。

(二)不接收的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四)身体素质: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五)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9、34周岁(截止2012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六)接收岗位:全校教学、管理、服务保障岗位。

(七)特别说明:报名系个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个人在5年内不得申请退出现役。

四、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一)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二)在校学习期间有当兵入伍经历的。

(三)学业有专长、术业有专攻,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获得第二学位的。

(四)参加省(部)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五)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教学岗位工作的。

五、享受待遇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接收报到后将进行为期一年的入警培训、当兵锻炼和岗前任职培训实习,期间享受部队相应等级的工资待遇。

(二)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是: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专业技术10级)。

六、筛选淘汰

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淘汰。

(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批准。

(二)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不全的。

(三)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七、报名方法

有志献身消防教育事业的毕业生:请将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寄达我校政治部干部处,并需留联系电话。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地址:昆明市小石坝昆明消防指挥学校政治部干部处   邮编:650208

联系电话(传真):0871―7210346 (工作日8:00-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1日。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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