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芒市民族歌舞团公开考试招聘艺术创作演职人员的公告
来源:德宏人事网 阅读:1851 次 日期:2011-10-28 18: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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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加快我市文化艺术快速发展,繁荣我市民族民间艺术,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文化艺术工作的需求,进一步充实我团艺术创作演职队伍,切实完成好我市的各类重大演出和送戏下乡服务基层群众的任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艺术创作及演职人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并报请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艺术创作及演职人员共6名,其中:舞蹈编导2名(男、女各1 名);声乐演员1名;音乐创作1名;傣戏演员2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五)具备拟报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岗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舞蹈编导2名。

男,身高在1.7米以上;女,身高在1.6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及相关专业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好,具有一定的专业表演技能,擅长舞蹈编导。个人作品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州、院校级),面向全省招聘。

2、声乐演员1名。

男,身高在1.7米以上;年龄在18至28周岁;音乐学、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艺术及相关专业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好,具有一定的专业演唱技能,擅长声乐、主持,个人作品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州、院校级),面向全省招聘。

3、音乐创作1名。

男女不限,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年龄在18至28周岁;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艺术及相关专业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个人作品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省、州、院校级),面向全省招聘。

4、傣戏演员2名。

男女不限,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女,身高1.6米以上,中专及以上学历;从芒市选拔从事傣戏工作3年以上有一定经验的演员。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一)《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考试指定教材为张昌山主编、云南大学出版社发行的《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2011版;

(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无指定用书;

(三)考试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拟定测试方案后,在《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 22日;

报名地点: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芒市斑色路16号芒市人民政府三楼)。

六、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1个岗位,不能多报或重报。

(二)报名时必须持毕业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部分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和本人近期免冠照两张(1寸),在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先由用人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同意,再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给予报名登记。

3、报名时收取费用每人100元,用于命题、制卷、阅卷、制作准考证、租用考场、试卷接送等考务费用开支。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2011年12月3日上午9:00时—11:00时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考场设在芒市,考场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所列为准。考生务必于2011年12月 2日前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八、聘用程序

(一)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体检和考核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高分递补聘用,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三)公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张榜公示,并在德宏团结报、德宏电视台、芒市电视台、芒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ms.yn.gov.cn/ )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它

(一)符合报考傣戏演员岗位的人员,从事傣戏工作满1年加1分,累计加分,最高累计不得超过15分(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二)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当地五种主体少数民族考生优先进入体验、考核程序;少数民族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验、考核程序的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其它少数民族;属同一民族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专业技能测试高的优先进入体验、考核程序,若仍相同,则重新组织笔试考试确定。

十、严格招聘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在组织、纪检、监察、保密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对渎职、失职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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