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2016年度教育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847 次 日期:2016-04-11 11: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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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为教育系统相对偏远乡镇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985”、“211”院校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静海区户籍人员进行招聘。其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岗位还可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对应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静海区户籍人员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静海区户籍(应届毕业生须静海区生源);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8月底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2016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3月3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静海人才信息网、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和静海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tj.hrss.gov.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9:00至5月7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2016年5月3日9:00至5月9日18:00。

本次招聘,每人只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

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

上 午:9:00至11:00 教育综合知识

下 午:14:00至16:0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下载时间:2016年5月18日9:00至5月20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学校开具的毕业推荐表等),到静海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按所报专业学科试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发放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布。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60%+面试成绩×40%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七)原件审核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委托专业验证机构负责,验证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工作岗位分配

聘用人员分配到静海区中旺镇、西翟庄镇、蔡公庄镇、沿庄镇、子牙镇、唐官屯镇东部区域所属学校和大邱庄镇原属胡连庄和西翟庄部分学校工作。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22-28942848

监督电话:022-28932457、022-68615199

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静海区教育局

二0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

1、静海区2016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3、《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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