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和《南京市卫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核﹝2016﹞1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参加笔试人员(硕士研究生)考场分布予以公告:
一、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14:30 (自备2B铅笔)
二、考试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鼓楼区汉口路22号,鼓楼医院旁,地铁1号线鼓楼站下车)
三、考场安排:(具体内容请查看附件1):http://www.njglyy.com/human/detail1.asp?newid=126&leibieid=1
考务办公室教学楼305教室 审核、领取准考证
注: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两样东西进入考场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可。
附件1:2016年公开招聘笔试考场安排名单
附件2: 2016年公开招聘笔试人员名单
名单如下:http://www.njglyy.com/human/detail1.asp?newid=126&leibieid=1
附件3:
四、笔试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保持考场安静,维护考场秩序。
2、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接受监考人员查对。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
3、考试采取填涂答题卡形式。考生进入考场,需携带钢笔、水笔、2B铅笔等考试文具,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书籍、笔记、纸张、呼机、手机、快译通等物品,如已带入以上物品,必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关闭呼机、手机)后,方可入座。
4、考生在答卷前,必须将姓名、准考证号等要求填写的事项填在答题卡上,要仔细填写,不能出错。
5、考生在考试时,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不得传、借文具,如确有需要,须经由监考人员传递。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发现试题印制、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有关问题可举手询问,请监考人员处理。
6、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钢笔或蓝、黑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考生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7、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8、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考生不得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看书,不准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不准夹带(包括以BP机、电脑笔记本、手机电话夹带)等。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属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
10、严禁考试作弊。学生在考试时作弊,试卷作废,取消应聘资格。
人事处
2016.04.07